为缓解路途交互与通行拥堵,优化交通安排,保证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疏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等法令和法规有关规则,
(一)广佛新干线(广州西环高速至广佛江珠高速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制止重型卡车通行。
(二)广佛新干线(广佛江珠高速至桂和路段),每天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制止中、重型卡车通行。
二、本布告的卡车包含载货轿车、专项作业车、挂车。其间,中型卡车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的载货轿车,或许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轿车;重型卡车指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轿车。
三、多用途卡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卡车、新能源微型卡车以及履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办法约束。
新能源中型卡车,在我区通行除高峰期(7时至10时、17时至20时)以外不受约束。整车长度不超越6米、宽度不超越2.2米、高度不超越2.8米的中型厢式卡车,在我区通行参照轻型卡车办理;契合上述外廓尺度的新能源中型厢式卡车,在我区通行不受约束。
四、确须在上述路途限行时段行进的卡车,经过“交管12123APP”向佛山南海交警部门申领卡车电子通行码,在规则时刻和区域路段通行。
五、本布告自2024年11月18日零时起实施,有效期5年。违反本布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依法予以处分。本布告解释权由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