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一公司被立案!中止建造

时间: 2024-03-12 12:18:46 |   作者: 球彩直播官网 1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91330326MA2J92ER2T,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居处: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萧江镇轻工工业城D-2车间118室。

  2023年7月13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坐落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萧江镇轻工工业城D-2车间118室的温州聚瑞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塑料制品加工出产,该公司未经生态环境部分批阅私行兴办塑料制品加工出产项目并投入出产,出产的悉数过程中发生的废气经其配套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该项目配套建造的环保设备未经检验投入出产。

  2.2023年7月13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查看(勘测)笔录1份和现场相片根据7张,证明你公司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分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造塑料制品加工出产项目并投入出产,配套建造的废气处理设备未建成主体工程未经检验投入出产的状况。

  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勘查平面图1份,证明你公司所在位置的四至环境、企业内部出产空间安置状况。

  4.《温州市“三线一单”(平阳县环境管控单元图)》平面图1份,证明你公司建造地址坐落生态维护红线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查询询问笔录1份,进一步证明你公司未向生态环境主管部分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开工建造塑料制品加工出产项目并投入出产,配套建造的废气处理设备未建成主体工程未经检验投入出产的状况。

  6.《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证明你企业来供给切当的送达地址、手机号码的状况。

  7.《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复印件一份,证明你公司塑料制品加工出产项目属应编制环境影响陈述表。

  9.《温州聚瑞塑业有限公司拟核实机器设备商场价值财物鉴定估量陈述书》(温德资评字(2023)第053号)1份,证明你公司出产设备财物鉴定估量状况。

  10.《厂房租借合同》1份、2023年4月至7月电费发票复印件4份,证明你公司租借平阳县左右花边机械有限公司厂房以及租金,

  于2023年4月份开工建造塑料制品制作项目并于2023年4月投入出产。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则。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则,

  责令你公司立马中止建造,并将根据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对该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办。如你公司拒不中止建造,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维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则,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你公司如对本决议不服,可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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